招聘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条件标准、按照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如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一)应聘人员伪造证明、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指使他人作弊,或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试题的;
(五)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的;
(六)违反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等其他情形的。
发现上述情形经查实后,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在招考过程中,县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都将在荔波网、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注意。以上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报考人员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对发生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报考人员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十、本简章解释权归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组现场研究确定。
注:各招聘单位电话及电子邮箱已在职位表中标注。
咨询电话:0854-3615613(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4-3619613(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附件:1、荔波县2015年卫计、住建、安监系统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
2、荔波县2015年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