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人事考试网提示您:台江县县直事业单位2014年遴选人员方案已出,请注意查看!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县直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鼓励人才在基层成长、事业单位人员从基层来的选人用人导向,参照《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2014年面向台江县乡镇公开遴选38名工作人员(具体单位和条件详见《台江县201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公开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公开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公开遴选工作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公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对象 在编、在岗现仍在台江县乡镇工作满三年及以上(不含工龄认定)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含自收自支人员);教师报考须用人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 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 1979 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部分遴选岗位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1969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台江县201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4. 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5.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 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7、报考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事业人员需具备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不含自收自支人员)。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定等次的(试用期除外); 2.受处分期间或处分未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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