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人事考试网提示您:遵义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考试招聘护士简章已出,请注意查看! 遵义市第四人民医院(遵义市传染病医院)为了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招编空员情况,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再次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护士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职位及人数 计划公开考试招聘护士(专业技术人员)1名,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类、护理学类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7日-1996年12月16日出生);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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