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县机关及县属、城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和城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形成面向基层遴选优秀人才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导向,结合实际,拟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开遴选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计划和职位
(一)遴选计划
此次公开遴选的人数为136名。其中:
行政3名,参公事业10名,事业123名(含教师76名)。
(二)遴选职位
具体遴选职位、学历、专业、遴选范围及条件详见《瓮安县2014年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县机关及县属、城区事业单位
面向全县乡(镇、街道)行政机关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全额事业单位人员。报考人员与报考职位原则上需编制对等。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公务员可报考参公事业编制岗位或事业编制岗位;参公事业人员可报考事业编制岗位;部分职位允许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事业人员报考。卫生系统人员只能报考对应职位。
2、城区学校
面向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事业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3日以后出生);部份职位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3、三年以上工作经历(2011年8月底以前参加工作);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2011年为见习期的,近二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报考教育系统职位的,2013-2014学年度量化考核成绩应在本校(小学以中心校排名)排名前60%以内。有专业要求的,以所评聘职称为准。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通过普发文件、在政府办公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县广播电视台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等方式广泛宣传后,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遴选办)组织实施。
(二)报名
凡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3日至2014年8月14日。
2.报名费150元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2918260
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毕业证书、其他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