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毕节市七星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代理人填写的报名信息,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承担相关责任。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考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聘资格。
4、资格审查
由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广播电视台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聘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考聘职数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减少该职位考聘职数或取消该职位考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聘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考聘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4年6月20日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播电视台(区人民政府行政办公中心3楼302室)《考试准考证》。
(三)考试
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测评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业务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播音员专业技能,包括面试、上镜主持、配音和现场评论或即兴演讲等,相关细则另行制定。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试时间及地点:见考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次《考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jqixingguan.gov.cn/)发布。
(四)体检
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职位计划考聘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重新进行考试,再次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进行递补。经核实不符合考聘对象和考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此次考聘资格。
(五)公示
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政审情况,确定试用人员,试用人员名单将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jqixingguan.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试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此次考聘的试用人员,由七星关区广播电视台通知到单位进行试用,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由七星关区广播电视台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
(七)办理调动
试用人员考核合格的,由七星关区广播电视台报调动申请材料,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五、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考聘实施方案由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毕节市七星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