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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2)

来源:黔东南州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4-06-10 考德上公培考德上公培V 考德上公培V 微博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 2014年6月18日9:00至6月25日17:00。

1.资格初审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后48小时内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4年6月23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并已交费的人员,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黔东南州人社局同意后,由州人事考试中心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以及使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在报名期间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申请,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及州人社局同意后交由州人事考试中心修改。

3.2014年6月23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6月24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在2014年6月25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6月18日9:00至6月26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4 年7月7日9:00至7月10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3.部分专业技术招聘岗位先进行面试(专业测试),后进行笔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岗位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1、笔试考试科目:《专业知识》(主要测评招聘岗位所需必备专业知识)。

笔试考试工作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纪检监察机关的统一监督、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笔试考试时间

笔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14年7月12日(各用人单位笔试考试具体时间祥见《2014年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时间安排及报名咨询电话表,附件2》,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除外]。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专业测试)前对拟入闱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先进行面试(专业测试),后进行笔试的招聘岗位,面试(专业测试)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知考生先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入闱面试(专业测试)。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则确定为拟入闱面试(专业测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闱面试(专业测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但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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