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在招聘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汇川区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
②毕业证书(2014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2014届毕业生提供认定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职称证书等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3张;
④《汇川区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考生信息采集表》电子版。
(5)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时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资格初审人员签署意见(如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对该职位招聘计划数予以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区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招聘职位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6)准考证发放
报考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笔试考试。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7月3日、4日(早上9:00至下午17:00)。
准考证发放地点:汇川区人才交流中心(汇川体育馆对面汇川区人力资源市场内)。
3、考试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7月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分为150分(按百分制折算后再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报考职位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于考试后两周内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网址:www.hcqrs.gov.cn),请考生务必留意。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报考者可在成绩公示24小时内书面申请复查本人成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区教育局负责。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按比例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经复审合格的,由资格复审人员签署意见。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经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比例仅为1:1或低于1:1的,如所有人员笔试成绩均低于本次所有同类试题参考人员的平均成绩或某类试题只有1人参加笔试,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取消。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所有同类试题参考人员的平均成绩以上,未达到平均成绩以上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主要测试学科知识的应用和教学能力,采取写说课案、说课的形式进行,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以内,按100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