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工作由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6、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 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7、办理聘用手续
(1)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
咨询电话:0852-8651559
监督电话:0852-8680930(区纪委、监察局)
附件:
1、汇川区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人员职位表
2、汇川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doc
汇川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