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保证学校新增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我校2014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专业知识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和考核(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招聘。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此次计划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3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遵义师范学院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表》。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6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4年6月10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截止7月31日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学历等证书原件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遵义师范学院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组织。
1.报名时间
2014年6月10日—6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遵义师范学院图书馆一楼一号会议室。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交报名费100元。
4.报名要求
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应届生凭毕业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且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遵义师范学院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考简章》和《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的信息和材料。《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