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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师范学院公开考试招聘人员简章(2)

来源:遵义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4-05-21 考德上公培考德上公培V 考德上公培V 微博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达到3:1(即开考比例)方可开考,低于3:1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遵义师范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加考试,若本人不同意调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考岗位条件的,退还其报名费。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的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考简章》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由招考办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市人社局的监督下,由遵义师范学院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等考务工作。

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15日上午9:00—11:30。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在遵义师范学院组织部网站进行公布。

六、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范围: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所有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所有同类试题参考人员的平均成绩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由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或实际操作三种形式,由招考领导小组确定一种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面试过程实施监督。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

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是否进入体检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遵义师范学院组织部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必须在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其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由本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考生要关注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

八、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核(政审)应当组成考核(政审)组,考核(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被考核(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考核(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办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遵义师范学院组织部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人事部门按规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2.相同岗位的报考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

3.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学校人事处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校招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本《招考简章》由遵义师范学院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裁决。

咨询电话:0852—8928159(组织部)

监督电话:0852—8927163(校纪委)

0852—8662655(市人社局)

附件:

1、遵义师范学院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表

2、遵义师范学院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遵义师范学院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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