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存在弄虚作假现象,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核方式、内容及时间
1.考核方式:
采取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综合素质测试: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的专家相对集中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
(2)专业技能测试:以学术报告或试教(说课)的方式进行,由学校人事部门与相关的学院组成专家组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
(3)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总成绩的50%,成绩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考核内容: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政治思想水平及组织协调能力、判断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形象气质等。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专业技能、科研能力等。
3.考核时间:
博士研究生:不受考核时间的限制,随到随考核。
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试:2014年6月4日—6月5日;专业技能测试:2014年6月4日—6月10日。具体时间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另行通知。
(四)体检
经考核合格后,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严格按照体检的规定和程序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初次体检被确认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复查一次。
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五)政审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政审对象。学校组织部(人事处)按照规定程序,对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审核,同时复查其应聘资格。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政审不合格,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领导小组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为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后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审批
1.录取聘用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根据管理权限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2.博士聘用后的待遇:
(1)提供新蒲新校区职工住宅区100平方米住房一套,服务期限满8年拥有产权(若不能提供住房,则提供购房补助三十万元。);在未提供住房前,每月补助住房补贴800元;
(2)学校自筹经费一次性给予二十万元安家费(税后);
(3)科研项目资助经费五至十万元;
(4)校内享受副教授待遇(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应正常晋升副教授时止);
(5)每月享受人才津贴1920元。
(6)配偶学历为本科(含本科)以上,协助解决配偶工作调动问题;配偶学历为本科以下,学校作为社会用工解决。
(7)如夫妻双方均为博士,待遇另行面议。
3.硕士聘用后的待遇:以人事部门审批为准。
五、监督检查
学校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人员工作,严格遵守考核聘用的相关规定,做到考核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0852-8927163(遵义师范学院纪委);0852-8662655(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其它
本招考简章由遵义师范学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裁决。
附件:
1、遵义师范学院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人员职位表
2、遵义师范学院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人员报名表.doc
遵义师范学院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