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习水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和编制属性
本次计划公开考试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159名,其中疾控中心4名专业技术人员和县妇保中心3名专业技术人员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余卫生系统152名专业技术人员属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职位设置情况见附件职位表。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服务于习水卫生事业。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资格条件。
3、具有适应职位要求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至35周岁
(1978年5月20日至1996年5月19日)。取得执业资格的本县卫生集体人员和2005年招募的卫生志愿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招聘: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近三年通过本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考被聘用后自动放弃的;
(10)截止2014年7月31日前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4年5月19日—5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
习水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5张。
4、其他须提供的相关证明、证件。
5、报名费100元。
《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审查
由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发《笔试准考证》的时间为2014年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在习水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取。
县级医院护士职位(即02、09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须达1:3,达不到1:3比例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招聘职位调减、取消的情况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职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招考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工作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折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名后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者,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但不作为参考人员计算平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