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为闭卷考试。其中工程技术人员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财务人员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综合管理人员考试科目为申论。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8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1、根据招聘计划的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排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共同组织;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面试结束,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一并在5个工作日内公布。
六、体检
1、面试结束的第6个工作日进行体检。
2、体检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录数1:1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的,所空缺职位不依次递补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地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县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
(二)考察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招考单位成立考察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三)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4、其它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不能聘用的情形;
5、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八、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市第二纪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
附表:
1、《毕节市交通运输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市公路处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毕节市交通运输局招考市公路处(养护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毕节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