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黔南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台招聘办”)负责,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并盖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计划招录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经台招聘办研究,招聘比例予以调整。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名称:《基础知识》(总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准考证》发放日期为2014年5月21日至5月22日,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发放地点为黔南广播电视台办公室。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24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考。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以本招聘职位计划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特殊情况,经台招聘办研究,面试比例予以调整。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本职位所有科目及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或项目考试的,视为放弃。
六、体检
体检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执行。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黔南广播电视台考察组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二人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考生有本简章第三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之一及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在考察期间不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或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或经报州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再进行递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