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缓解我县人才紧缺现状,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及《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县2014年5月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05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205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和附件2 。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2014届及往届毕业生(2014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黔南户籍考生报考部分乡镇紧缺专业人才职位或定向招聘特殊人群职位的,学历可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
2.省外户籍或省外生源报考须是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4届及往届毕业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黔南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黔南州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均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4.龙里县辖区内任职满1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村支两委”人员);
5.龙里县辖区内的部队所在地随军家属;
6.龙里县户籍的部队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所需专业、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5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报考定向招聘“村支两委”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3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和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5.定向招聘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黔南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4年5月5日累计服务满1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村支两委”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4年5月5日期满1届的人员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限黔南州户籍(或黔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4年5月5日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3.截止2014年5月5日仍实际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招考、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10.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龙里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及相关信息将通过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ongli.gov.cn/)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5日至5月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报名地点: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贵新高速公路龙里收费站斜对面)。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
4.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服务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出具的书面证明;
5.退役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
6.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部队所在地随军家属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材料。
8.定向招录龙里县“村支两委”人员的职位,报考者须持中共龙里县委组织部出具的任职满一届的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