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由关岭自治县引进人才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到考生院校或居住地采取调查、座谈、查阅个人档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考生个人经历、德才品行和适应具体岗位的能力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放弃考察的空缺岗位由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引进: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不符合引进人才岗位资格条件的;
7.经关岭自治县引进人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引进的其他情况。
(七)聘用
体检合格者列为拟引进对象,拟引进对象名单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公示期间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征求其意见,可以到岗上班,临时到岗上班生活费由用人单位解决,不少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前能向关岭自治县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教育类的考生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即可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监督及其它
(一)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在招聘全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根据《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凡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在该单位从事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的事宜,由关岭自治县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其它
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在招聘过程中,关岭自治县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3-7220375
监督电话:0853-7223142
附件:
1.《关岭自治县2014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引进人才岗位一览表》
2.《关岭自治县2014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引进人才报名表》
关岭自治县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