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公开考核招聘一批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公开考核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核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
计划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职位、人数及条件要求等详见附件《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人员职位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5月13日至1996年5月12日出生),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7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招聘:
(1)截止2014年5月12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截止7月31日前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报名工作由遵义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
2014年5月12日-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00)。
2.报名地点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新蒲新区)组织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四楼)。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报名表》。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考生根据个人情况和职位要求填写完善报名表。
(2)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5张;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工作人员当即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