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4、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5、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的;
6、201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审验合格的;
7、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考核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考核政审中发现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待司法机关作出结论后,根据本方案规定不影响聘用的,列为拟聘用对象,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报考人员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验证合格,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由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部门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五年,五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不得调动、辞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各用人单位可结合本方案制定相关用人优惠政策和聘用管理规定。
九、 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各职位、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考工作纪律情况的,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县内任何聘用考试。
十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dfrsj.gov.cn)上公布,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未尽事宜由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5251738
监督电话:大方县纪委(监察局) 0857—5221501
附件:2014大方县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