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5年贵州湄潭县招聘教师简章(56名)已出!更多更快了解贵州省考资讯请点击添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绥阳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特制定《绥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湄潭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52名(县城区高中教师34名,乡镇幼儿园教师18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单位及学科岗位 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见《湄潭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公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5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 6、报考高中教师应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报考学科对应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所学专业为报考学科岗位相关专业。 报考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国家承认的中专(中职、职高)相应学历,幼师或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毕业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或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教师资格;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较强的语言交往能力,具备胜任幼儿日常教学及承担幼儿工作的身心素质。 7、外县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证明且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2012年以来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计划外生育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报名时除2015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学籍档案材料); 9、本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10、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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