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2015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留学归国人员须持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和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
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五项目人员”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参加工作的,须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考生要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未及时告知招录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书面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信息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及信息、隐瞒事实不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及减少情况将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公布。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面试考务工作,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按如下办法处理:
1、对招录计划数为1,而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少于3的职位,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贵阳市艰苦边远乡镇机关和派出机构职位须达到本考场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的90%及以上),方能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
2、对招录计划数大于1,而招录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未达1:3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例:某职位计划招录3人,现有8人参加面试,则笔试成绩排列在第7、第8名的考生即为未达1:3比例的最后2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贵阳市艰苦边远乡镇机关和派出机构职位须达到本考场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的90%及以上),方能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含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将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公布。
八、体检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必须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