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时间安排及外语专业测试安排 2015年2月4日至5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考生全天候考。 面试当天,考生需上午8:20前到报到地点,由工作人员带入候考室。上午8:50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参加外事局和法工委研究室英语高级翻译职位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50前到报到地点,参加外语专业测试。上午8:20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外语专业测试包括英语笔试和口试两个部分,内容包括英汉互译及英语口头作文,总分100分,占考生总成绩的15%。本次外语专业测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参加考试时也不得携带工具书等任何参考资料或辅助电子设备。 三、面试地点 报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北门。 面试地点: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内。 四、面试要求 (一)面试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于1月29日通过短信平台和电话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有关事宜。考生务必于1月30日前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通过电话方式确认能否参加面试。 (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于面试前通过EMS邮寄到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干部一处(邮编:100805)以供资格复审(恕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社会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务员考试准考证复印件、笔试成绩单复印件(从网站下载打印,下同)、参加面试确认函(见附件一)、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具体格式见附件三,北京市公安、检察院、法院系统的考生必须由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检察院或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考试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网站下载,贴好照片,下同)。报考对在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工作经历有要求的职位,考生还需要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具体格式见附件四)。 2.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参加面试确认函(见附件一)、毕业成绩单(需院系盖章)、公务员考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单,《考试报名登记表》、《考试报名推荐表》(需学校或院系盖章)。 3.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及经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位证明复印件,公务员考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单、《考试报名登记表》。 4.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四类人员。除提供上述有关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复印件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以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5.待业人员:需要提供待业证明(格式详见附件五)。 面试时,请考生务必携带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准确,缺少身份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五、考察(体检)人选产生办法 体检工作由全国人大机关统一安排,具体事项届时将通过电话提前告知考生。考生可在面试两天后到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考察实行差额考察。 (一)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5倍比例的,根据计划录用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且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确定考察人选。 (二)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并按照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且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和体检结束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通过电话通知考察人选,没有列为考察人选的不通知。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主动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联系,电话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受理时间段8:00-17:00,节假日除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务必在2月2日前将书面的自愿放弃面试说明传真至010-83086589(具体格式见附件二)。迟于此时间提出放弃面试或临时放弃面试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报中央组织部备案。 2.参加面试的考生通讯方式如有改变,请及时通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并注意保持手机开启以便联系,如因手机没有开启等原因导致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考生报名登记表》后,要准确、详细地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4.考生本人进入办公楼,不得带入亲属等随行人员。候考室内要保持安静,候考室及考场内禁止考生使用手机、电脑、电子书等电子产品和上网设备,不允许考生之间互相交谈。 5.考生要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全国人大机关负责为参加当天下午面试的考生提供午餐。考生的交通费用、食宿费用等由考生本人自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 联系电话:010-8308349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 乘车路线:北京市内乘坐公交专线1、专线2、快速公交、特2路、特4路、特5路、特7路、特11路、2路、5路、8路、17路、20路、22路、48路、59路、66路、67路、71路、82路、120路、126路、301路、608路、626路、646路、673路、901直达快车等路公共电汽车到前门、前门西、天安门广场西或供电局等站下车;乘坐地铁2号线到前门站,乘坐地铁1号线到天安门西站下车后,步行至前门西大街与天安门广场西侧路交叉路口西北角,即到达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请考生到办公楼的北门外等候,由工作人员带进办公楼。 更多资料请关注贵州人事考试网 贵州考德上公培。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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