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
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8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现役士兵持有效《士兵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含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查分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最低笔试成绩。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6:1比例以内(含6: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按照《招录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经资格复审,复审人员通过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录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退役士兵须持《退役士兵证》,相关专业运动员须持国家颁发的有效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参加工作的,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及信息、隐瞒事实不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及减少情况将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公布。
九、面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面试考务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职位招录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按如下办法处理:
1、对招录计划数为1,而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少于3的职位,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的,方能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未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对招录计划数大于1,而招录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未达1:3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例:某职位计划招录3人,现有8人参加面试,则笔试成绩排列在第7、第8名的考生即为未达1:3比例的最后2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方能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未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含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另行通知。
十、技能测试和总成绩计算
(一)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工作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公安机关承担技能测试的具体工作。参加技能测试考生名单和具体时间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另行通知。测试项目如下:
1、男性:
(1)基础射击
(2)300米特种障碍测试
2、女性:
(1)基础射击
(2)1500米负重跑
考生在测试前,由招录单位组织进行封闭式适应性训练(食宿费和训练费由考生自理),培训前须签订培训协议。适应性训练期间,考生必须遵守培训机构和招录单位制定相关管理规定,违反规定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未参加技能测试或男子300米特种障碍测试、女子1500米负重跑项目中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技能测试各项目的测试标准见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