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招录单位负责。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4年8月15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录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体能测评、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各招录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8月12日9:00至8月18日18:00。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等)有误的,须本人到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到考试机构修改。
3、2014年8月15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4年8月17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录机关在2014年8月18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8月12日9:00至8月19日18:00在“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供以后环节使用。
五、身高测量与体能测评
(一)身高测量
为确保考生的身体素质符合职位要求,在体能测评开始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考生进行身高测量,测量结果作为考生体检环节中身高项目的最终结果。未参加身高测量或经身高测量未达到报考职位身高要求的考生,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参加体能测评的资格。
(二)体能测评
通过资格初审并身高测量符合职位要求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体能测评主要是测评考生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特警工作的需要。体能测评项目为:
1、男性:引体向上、立定跳远、100米跑、3000米跑。
2、女性:一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100米跑、800米跑。
考生体能测评中有任一项目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各项目的体能测评合格标准见附件2),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即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事后提出的不予受理。
考生须持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现役士兵持有效《士兵证》)参加身高测量和体能测评,身高测量和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和参加考生名单将于2014年8月下旬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公务员招考栏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六、网上缴费和打印笔试准考证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于2014年9月10日9:00至9月17日18:00期间登陆“贵阳人事考试网”(http://
gyrsks.gygov.gov.cn/)后通过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4年11月3日9:00至11月6日18: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在线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具有条形码标识)。
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商市公安局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2014届特困毕业生可免收报名费,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2014届特困毕业生需填写《贵阳市2014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特殊职位人民警察(特警)2014届特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附件3>)和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间:2014年9月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地点: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