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办法》(黔人发〔2006〕4号)、《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为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职位见《2014年毕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04月01日以前出生)35岁以下(即:1979年04月0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特岗计生工作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7.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
8.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9.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1日-5月13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毕节市人民政府C栋西8楼(0809)毕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科,联系人:黄颖、杨骁。不设网上报名。
联系电话:0857-8226027;13985885218;18188079599。
(三)报名事宜
1.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考要求,填写《报名表》。通过资格初审的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结合考生所学专业,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13日。不能改报的,对已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5.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4年5月19日-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