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毕节市人民政府C栋西8楼(0809)毕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科。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市第三纪工委的指导下进行。笔试科目为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面试科目为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
考试内容:A类笔试科目:《申论》
B类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考试时间:2014年5月24日
上午:9:00——11:00 《申论》、《综合知识》
考试地点:考场设在七星关区,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未完成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有效成绩指两个科目的测试成绩都不是零分,更不是违纪的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场统一设在七星关区。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有效成绩指面试成绩既不是零分,更不是违纪的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面试人数达不到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实考考生平均面试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现场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毕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4、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情况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或经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6、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八、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毕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毕节市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经考核合格后视为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结束后,不再开展递补工作。
九、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1、2014年毕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毕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二○一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