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笔试成绩公示暨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普安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简章》规定,现将普安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笔试成绩(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并将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3日。
二、查分事宜。若考生对自己的分数存在疑问且需要查分的,须在公示期间工作日之内(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四楼)提交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三、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根据《简章》规定,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如因查分等原因有变动,则另行公告)。
(一)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0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递补复审期:2019年10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地点: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四楼)。
(四)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现场加分确认所需材料
现场加分确认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符合《简章》加分条件规定且在网上报名时选填了加分事由的报考人员,持在报名系统上打印的《报名暨加分申请表》,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现场进行加分确认。
逾期未办理加分确认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并不予受理并取消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提交《报名暨加分申请表》的同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或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者,需要提供符合加分原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属于黔西南州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报名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普安县户籍的退役士兵须持退伍证(复印件由县退役军人局盖章确认)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本人《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一式2份;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1份;
(4)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截止到2019年9月9日仍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普安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提供县扶贫办签字盖章确认的认证材料。
‚报考职位限制普安县户籍的,须持近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ƒ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经县招聘办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取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公示期内,有反映加分问题的,经招聘办核实后再决定其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2.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暨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签上资格复审人员姓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3.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含预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递补复审期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联系下一考生复审。
4.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温馨提示:普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相关事宜都会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适时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859—7237576(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附件:普安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笔试成绩.xls
普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