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非中共党员的考生,还须提供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类、优秀团干部类、优秀团员或三好学生类其中一项表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7、“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的考生须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再到市(州)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复审,然后持市(州)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他人员持县级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项目办”)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简称“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到所报考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所持的证明材料必须具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等内容,及《招录简章》选调条件第6条中所规定的内容。 非中共党员的基层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当选村主任或副主任的证书原件并提交加盖有所在乡镇(办事处)党委和县(市)党委组织部印章的复印件1份。 8、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证明)。 9、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审。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受委托人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1份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进行资格审查。 10、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11、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12、在资格审查期间,考生可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 (四)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审。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受委托人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四、有关事宜 (一)贵州省2015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选调生和人民警察的面试拟于2015年7月11日、12日、13日3天进行,请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具体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二)黔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都将在“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n.lss.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接受同以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 黔南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854-8233191(传真) 附件:1、黔南州2015年选调生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咨询电话一览表 2、黔南州2015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3、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2015年贵州公务员考试招考信息汇总 更多更快了解贵州省考资讯请点击加:2015贵州省考交流群 414335179! 关注微信平台:windy-info,获取免费在线学习资源(网络课程)! 更多资料请关注贵州人事考试网 贵州考德上公培。 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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