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安新区高峰镇人民政府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开课通知:11月25日
根据中共贵州贵安新区工作委员会政治部《关于高峰镇天峰社区聘用工作人员的批复》(黔贵安政函〔2017〕110号)文件要求和工作需要,贵安新区高峰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合同制聘用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临聘人员3名(主要从事贵安新区高峰镇天峰社区相关工作)。
二、招聘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4.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熟悉计算机操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辞退等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本人或直系亲属建有违章建筑未整改的人员;
4.有参与非法上访经历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现役军人;
8.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程序为:发布信息→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计算机操作→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一)发布信息
时间:2017年11月27日-12月1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12月4日
2.报名地点及方式:贵安新区高峰镇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峰镇人民政府二楼组织办)现场填表报名或通过邮箱打包发送以下所需材料扫描件至405227752@qq.com。
3.报名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
②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④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资格审查
高峰镇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应聘人员的情况进行资格审查核实。同时,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及聘后管理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并不得再参加我镇今后的各类招聘录用。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名额可以开考。
1.面试时间:2017年12月8日上午9:30。
2.面试地点:高峰镇人民政府三楼党委会议室。
2.招聘领导小组组成面试考核组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分数计入总成绩。占总成绩50%。
(五)计算机操作
时间:2017年12月8日下午14:00。
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出题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按完成的时限及完成质量对应聘人员打分。计入总成绩,占总成绩50%。
(六)体检
组织拟招聘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镇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其进行考察政审。重点结合公安、计生、村建及信访等单位对应聘对象进行考察,审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体检、档案审查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九)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开始上岗,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合格的,招聘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购买五险。公示有异议并查实的,直接取消招聘资格,不再递补;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高峰镇人民政府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符合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岗前培训
招聘进入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学习工作岗位相关规范、制度等。培训结束后,每位新进人员按要求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后方能正常上岗。
五、其他事项
本招聘方案由贵州贵安新区高峰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贵安新区高峰镇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峰镇人民政府二楼组织办)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传真):(0851)34668091 15285647680
监督电话:(0851)34614588(高峰镇纪委)
附件:贵安新区高峰镇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表.docx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