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凯里市事业单位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7年12月27日
二、体检事宜安排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2017年12月26日下午3:0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在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08室(金山大道18号)集中,交代有关体检事项及填写体检表。
2、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体检当日上午8:3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凯里市清江国际广场国贸购物中心前集中。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按要求逐项如实填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中相关内容,填写内容须真实、全面。
2、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按要求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无法参加体检的除外,但必须在体检的第2天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因素的证明材料)。
3、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不准饮酒(建议以素食为主),注意个人卫生;体检当天上午不准进食、进水;身体不适有特殊情况的,体检前需向带队工作人员、医生和监督员说明。否则,后果自负。
4、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和医务工作人员安排,不准单独行动。
5、如遇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再递补。
6、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7、在体检过程中,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监督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监督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体检医院商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延伸检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考生延伸检查。延伸检查只进行一次。
8、体检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由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9、违反以下纪律的考生,取消当年聘用资格:
(1)找人代为体检或代他人体检的;
(2)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
(3)串通医务人员进行舞弊的;
(4)无理取闹,扰乱体检秩序,辱骂医务工作人员和其他带队工作人员,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对医务工作人员采取报复行为的;
(5)采取不正当手段阻碍他人参加体检的。
四、体检标准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凯里市事业单位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
凯里市事业单位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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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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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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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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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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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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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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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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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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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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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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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1-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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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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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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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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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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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2-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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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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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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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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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市环境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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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3-环境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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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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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通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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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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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市环境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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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3-环境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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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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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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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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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市环境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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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4-环境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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