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的;
8、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是: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拟定于2014年12月24日在西南大学、2014年12月26日至27日在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设点进行现场招聘,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到以上高校报名。
(二)考生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赤水市公开考核招聘免费师范生、研究生报名表》(须张贴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1份。《报名表》要求内容填写真实、全面,不得涂改,如信息填写错误,责任考生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填写错误,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考生自负。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免费师范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个人简历,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赤水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考核环节,并按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考生公开考核的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务必正确填写联系方式并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否则无法联系通知考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的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以后,按不同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考核成绩相同,以学历高的优先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
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经赤水市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复查一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考察(政审)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主要是审查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考生社会表现情况,同时再次复查报名资格,写出政审报告。
对不符合条件的,由赤水市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