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初审由各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及初审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后48小时内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
2014年6月23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并已交费的人员,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及初审工作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提出申请,经黔东南州人社局同意后,由州人事考试中心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以及使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在报名期间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申请,经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及州人社局同意后交由州人事考试中心修改。
3.2014年6月23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6月24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及初审工作人员在2014年6月25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6月18日9:00至6月26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4
年7月7日9:00至7月10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1、笔试考试科目
考生笔试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主要测评招聘岗位所需必备专业知识)。
笔试考试工作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纪检监察机关的统一监督、指导下,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2、笔试考试时间:2014年7月12日上午9:00—11:00。
笔试考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除外]。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专业测试)前对拟入闱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确定,并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公布。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闱面试(专业测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但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5张;
4.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及初审工作人员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入闱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名单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向社会公示3—5天。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专业测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工作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指导下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面试(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并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上公布,面试(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确定。入闱面试(专业测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50%;
2.直接入闱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入闱体检考生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专业测试),以再次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