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市人才交流中心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为确保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考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职位及人数
见《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市人才交流中心等事业单位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特岗计生工作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5.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6.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3日至13日(7日、8日周未休息不报名),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717)。电话:0857-8638977。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
5、报名时收取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每位考生只能报一个职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代理人填写的报名信息,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承担相关责任。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等资格。
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必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3∶1的则对招聘计划进行调整(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05职位招聘专业为紧缺专业,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如符合本次招考其他职位专业要求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给予改报其他职位;不能改报和不愿改报的,对已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五、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报考对象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程序参加笔试和面试。如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