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在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系统的考核工作,并将形成的完整的考核材料送达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招聘单位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及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考核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的;
6、其它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等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和人事代理等手续,聘用合同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后生效。
(三)招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本《简章》由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
0856-5211751(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5221574(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公务员管理科>)
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856-5585971
招聘监督电话:
0856-5585967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
1、《2014年铜仁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铜仁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
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