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委党校(贵州行政学院)是省委、省政府培训、轮训中高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最高学府。
学校设有32个部门:其中事业部门16个(教研部门11个、教辅事业部门5个);党务、行政后勤参公部门16个。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中共贵州省委党校(贵州行政学院)2014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5月19日—23日;
(3)报名地点:贵州省委党校人事处(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桐木岭;交通线路:在火车站乘203路公交或河滨公园乘210路公交到省委党校站下车)。
2.材料要求:
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中共贵州省委党校(贵州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若取得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
(5)在职人员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相应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