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遵义市中医院(遵义市第三人民医院)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中医医院发展的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3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职位及人数
计划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0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见附件遵义市中医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9日-1996年6月8日出生);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6月9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所属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4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截止201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考的报名组织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监督指导下由遵义市中医院(遵义市第三人民医院)具体负责进行。
1.报名时间
2014年6月9日至6月11 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
遵义市中医院人事科(遵义市中医院住院综合大楼九楼),地址:遵义市凤凰南路文庙巷8号。
3.报名要求
按照简章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执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考生报名时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费。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的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简章》要求,报名时当场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资格审查人员在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无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该职位取消。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