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贵州省计量测试院、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贵州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是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的省级检验检测机构、正县级事业单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8名,其中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2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需求一览表》(附表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程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可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jpg格式、20KB以下)。登录时间:2014年5月13日9时至5月15日17时。
2、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要求,仔细阅读和填写《贵州省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报考贵州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单位代码04)01、02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4、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要求。资格初审工作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实施。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48小时内审核完毕。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信息须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对照本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向本人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下载留存并打印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5月13日9时至5月16日17时。
2、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9时至5月17日17时。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请于2014年5月26日9时至5月29日17时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考试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50分)。
笔试时间:2014年5月31日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和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及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http://www.gzqts.gov.cn/)上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达不到60分以上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http://www.gzqts.gov.cn/)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http://www.gzqts.gov.cn/)公示。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http://www.gzqts.gov.cn/)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