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报名者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名者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根据《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选择符合自己的岗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50分,折合成百分制后计入总成绩。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2014年5月31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未参加笔试科目考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2、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报名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③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教师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④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3张(该照片与报名时使用照片一致)。
⑤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应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⑥ 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备注栏的要求提供。
资格复审结果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分别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
教师的面试主要测试业务能力、实践能力和岗位适应性;学生辅导员的面试主要测试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适应性。
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各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后如出现某岗位拟聘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