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搭建公正选人用人平台,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特制定遵义县公开考试招聘镇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遵市人发〔2008〕8号)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单位及职位
此次招聘职位4个,共招29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详见附件《遵义县公开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6日至1996年5月5日);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5月6
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4年5月5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本县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在职在编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一)报名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
2014年5 月 5 日-5月 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贵州大学西校区学务大厅 。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交报名费100元。
4、报名要求:
按照《招考简章》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且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考简章》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由招考办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