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测评内容: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实绩等。
2.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采取量化评分,按百分制计分。
3.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临时电话通知。
(四)签订聘用协议
根据考核成绩,对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进行排序,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依次确定拟签约对象,报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现场签订聘用协议。同一职位考核成绩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考核成绩相同、学历相当的,按提交的辅助材料情况综合研判后予以确定。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招聘小组会议通过,才能确定为拟签约对象。
(五)体检
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人员为体检对象。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到县(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条件。
考核对象须在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学历(人事)档案、相关证件和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仁怀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受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4.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6.不能按规定时限提供学籍(人事)档案、相关证件和材料的;
7.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七)公示
考察合格对象为拟聘用人员,由仁怀市人社局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含自愿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后由仁怀市人社局审批,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同一职位对应多个岗位的,按考核成绩的高低顺序由考生在公布的岗位中自由选择聘用岗位)。
2.按国家有关试用期的规定确定受聘人员的试用期,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后报仁怀市人社局鉴证。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由聘用单位报仁怀市人社局备案。
3.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仁怀市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裁决。
咨询电话:0852-2235722(仁怀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2-2235833(仁怀市纪委)
附件一:仁怀市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附件二:仁怀市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
附件三:仁怀市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分解表
仁怀市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