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公示。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学习情况、工作绩效、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合格者,由引进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七)审核办理相关手续。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将引进人才报告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后,按照《贵州省毕节地区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办理相关引进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贵州省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贵州省毕节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贵州省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8304675(传真)
邮箱:bjsrsjrcglk@163.com
监督电话:(0857)12380 (0857)8221183
附件1:《贵州省毕节市2014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需求计划表》
附件2:《贵州省毕节市2014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
引进职位详情请登录以下网点查询:
1、贵州省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gzbj.lss.gov.cn/)
2、贵州省毕节试验区人才工作网
(http://www.bjrc.gov.cn/)
3、贵州省毕节党建网(http://www.bjzz.gov.cn/)
4、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bijie.gov.cn/)
5、中国贵州人才交流活动网(http://www.zggzrc.gov.cn/)
6、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
7、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chrm.gov.cn/)
8、中国国家人才网(http://www.newjobs.com.cn/)
贵州省毕节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