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参加贵阳市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第一阶段招聘,已在贵阳市各区(市、县)教育网进行签约公示的人员。 2. 2012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3.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人员。 4.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截止2015年6月8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5.截止2015年6月8日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于2015年6月8日9:00至6 月10 日17: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http:// gyrsks.gygov.gov.cn/)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贵阳市2015年春季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市教育局、各区(市、县)教育局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市、区(市、县)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市考试指导中心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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