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6月9日至6月11日。 现场报名地点: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威宁自治县中等职业学校。 现场报名需提供《威宁自治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报名表》(附表3、除签名外的其他内容必须打印、不能手填),并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威宁自治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6张; (4)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8月20日前必须提供相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以及个人学籍档案,且毕业证书专业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具有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本县在职教师和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3、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须达到3:1,报名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或取消。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威宁县人民政府网”和“威宁教育网”进行公布。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的,应有委托书,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报名费100元/人,现场收取。 (二)资格审查 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高中知识(其中:报考岗位代码为16—30的考《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上午9:00—11:00(语文学科延长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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