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9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贵州省2019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统称《招考简章》)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州2019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基层党政机关选调生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州委组织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县(市)党委组织部及有关招录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复审时间:2019年6月17日至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19年6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审核地点:公务员职位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人民警察职位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基层党政机关选调生职位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报考基层法院系统、基层检察院系统选调生的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实施,请考生关注省级相关网站发布的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三、资格复审对象
1、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具备入围资格复审环节资格。
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职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4和附件5)。
2、基层党政机关选调生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人数3: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具备入围资格复审环节资格。
基层党政机关选调生职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6)。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从“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打印的带有条形码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审核后一份由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
2、提供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其他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2019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
3、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019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还需填写《应届毕业生承诺书》(承诺书示例详见附件7)。
以下情况还须提供相应材料:
1、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示例详见附件8)。
2、本省生源且户籍已迁往外省的考生(不含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省户口簿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材料。
3、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或以下材料: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提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
(2)“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需所服务县(市)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4)“到村任职”、“一村一大”服务人员提供省引导办颁发的服务证。
“四项目”人员所持的证明材料必须注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等内容。
4、报考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提供《退伍证》、职位要求的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和户籍或生源为贵州省的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有关证明材料。
6、招录职位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需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需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复审:(1)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2)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报考职位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以上需要由考生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要带齐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9)。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基层党政机关选调生职位
1、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提供本人的《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
3、报名信息表。从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带有条形码的《贵州省2019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名信息表》中“学校(引导办<项目办>)初审意见栏”须加盖资格初审部门的印章。应届毕业需在《报名信息表》加盖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印章;基层服务项目的考生,《报名信息表》须加盖所在县(市)“引导办”或“项目办”印章;2018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未就业的,《报名信息表》须加盖原毕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印章,已就业的,《报名信息表》须加盖现工作单位印章;
4、2019年贵州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贵州生源的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贵州生源的省外“985”或“211工程”大学,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入围考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
(1)以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身份报考的,须提交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包含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入党时间、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等信息;以非中共党员身份报考的,须提供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类、优秀团干部类、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类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表彰证书或给予表彰单位证明材料;
(2)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省户口簿;不能提供的则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贵州生源地证明材料。
5、“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考生,须提供县级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项目办”)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具有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服务期内考核情况、至今是否未离开项目岗位且一直在“基层服务项目”岗位工作等内容。
非中共党员的基层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当选村主任或副主任的证书或任职文件,同时提供乡镇党委出具2019年3月18日前经正式选举担任且至今(本次选调现场资格审查时)仍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证明材料。
6、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示例详见附件8)。
7、按照现场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的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格复审材料。
8、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需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需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复审:(1)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2)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报考职位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以上需要由考生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要备齐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9)。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有关事项
(一)贵州省2019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选调生的面试拟于2019年7月进行,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二)在招录过程中,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各环节招考信息,如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相关事宜内容都将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联系电话:0855-8256229(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附件:1、黔东南州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xls
2、黔东南州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xls
3、黔东南州基层党政机关选调生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xls
4、黔东南州2019年公务员职位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5、黔东南州2019年人民警察职位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6、黔东南州2019年基层党政机关选调生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7、应届毕业生承诺书(示例).doc
8、公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
9、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