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5年贵州六盘水市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公告已出!更多更快了解贵州省考资讯请点击添加:! 根据《贵州省2015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贵州省2015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 、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统称《招录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六盘水市2015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县(特区、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直相关招录单位具体实施。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6月10日至6月15日(8:30-17:30)(休息日除外); 递补复审时间:2015年6月16日至6月17日(8:30-17:30); 复审地点: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三、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笔试总成绩达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告的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从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基层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四项目”服务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役士兵证;其他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或以下材料: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提供《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 2.“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4.“到村任职”、“一村一大”服务人员提供省引导办颁发的服务证。 (三)2015年应届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应签署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 (四)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相关要求 (一)各招录单位按照《招录简章》规定,对照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以及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合格人员,须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3,现场签署)。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从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再另行发布递补复审公告。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如因招录单位资格审查不严或漏审导致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不正确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招录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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