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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来源:考德上公培   发布时间:2017-12-28 考德上公培考德上公培V 考德上公培V 微博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的规定。经报社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次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2017年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2017年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体见《2017年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 (1982年1月5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及以上学历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5日及以后出生)

    4、取得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

5、招聘岗位,户籍不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8年1月4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由2017年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报名工作。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 1月 4日至 1月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安顺日报社人力资源部 (地址:安顺市黄果树大街葡华欧洲城21栋三楼安顺日报社)。

2、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正面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的证件必须一致。

    3、已就业人员报名须持本人所在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和考试资格。

4、如果委托他人报名,除了提供以上材料,还需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受委托人在填报信息出现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5、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公告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对考生说明理由。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6、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 1月19日(星期 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三个环节。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公共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新闻写作基本知识等)。

2、笔试时间:  2018年 1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须达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地点:由2017年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不完整的考生,不得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专业测试

1、参加面试人员直接进入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的能力和技能实际水平;专业测试采取现场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岗位能力。   

2、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由2017年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评分。

本次招聘人员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各岗位的考生,根据折算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3、考生折算后的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按照专业测试、笔试、面试成绩依次比较,成绩较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考试科目不完整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需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和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个人档案材料完善、真实、有效。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和审批聘用

1、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考生不按时填报《安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所列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次年不能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的报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监督电话:18585892883(安顺日报社纪检监察室)

招聘咨询电话:安顺日报社人力资源部 0851—38119025        

十、其他事宜

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在招聘过程中,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拟聘等内容)都将在以上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一:2017年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一:2017年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安顺日报社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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