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公安部直属单位统一考录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399名公告(12月12-23日报名)
在中组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领导下,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工作需要,公安部直属单位2018年度统一公开招考录用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本次共招录250个岗位、399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录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
行政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公安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7.符合报考单位所在地有关就业落户的政策规定;
8.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的人员,还应当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条件、标准和要求。2018年应届毕业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行政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年龄应符合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关于干部调配的政策规定。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考报名工作第一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团人员被开除、辞退或限期调离的;
3.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相关活动的;
4.曾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5.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6.本人、父母、配偶或子女具有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7.本人有6个月及以上非公派海外留学经历、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
8.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楚,档案难以准确认定的;
9.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10.与所报考单位干部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
2017年12月12日9时至12月23日17时为统一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可登录“公安部直属单位招录平台”网上报名(该平台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建设,网址为:http://zp.cpta.com.cn/)。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个人信息及照片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考的岗位,仅限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报考。
报考岗位相关信息可向招录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报考工作有关事项说明详见附件3。
(二)审查结果查询
招录单位根据具体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核筛选,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招录岗位人数5:1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12月25日17时后,登录平台查询是否进入笔试。
(三)岗位取消及调剂
统一报名截止后,未达开考比例的招录岗位,将取消招录或相应核减招录人数,并于12月25日在平台公布。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参加调剂报名。
对笔试人数未达20:1的岗位,可从报考其他岗位未进入笔试人员中调剂补充。12月26日公布调剂岗位。12月26日9时至17时,未进入笔试人员可以登陆平台申报一个调剂岗位,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报考。
招录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申请调剂人员进行审核筛选。申请调剂人员可于12月27日17时后,登录平台查询是否进入笔试。
(四)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人员请于2018年1月2日至1月5日期间,登录平台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部分岗位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测试。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各为50%。设置专业测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分别为30%、30%、40%。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限为180分钟,满分为200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月6日(周六)上午9时至12时。
2.笔试地点:北京市,具体考场以准考证所载为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预计于1月底前发布,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平台查询。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布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有报考人员主动放弃面试机会的,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如遇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面试人员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18年2月至3月,面试人员名单于面试前在平台公布。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专业测试
设有专业测试的岗位,由各招录单位于面试后组织专业测试。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的人员,笔试成绩排名进入面试比例范围内的,须在笔试之后、面试之前,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评,并开展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测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录用
(一)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其中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的人员,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有关情况。
如遇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情况,可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人选。
(二)公示
综合考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公安部政府门户网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事考试网等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三)录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七、监督工作
本次统一公开招录工作接受中央纪委驻公安部纪检组、干部监督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公安部咨询电话:010-66261671,监督电话:010-66269198。
一、开展公安部直属单位统一公开招考录用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工作政策依据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规定,结合公安部直属单位工作实际,切实推进部属单位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公安部直属单位组织开展2018年度公开招考录用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工作。
二、网上报名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公告,浏览全部岗位信息,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结合自身情况慎重报名。公告可以通过公安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ps.gov.cn)、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教育部新职业网(www.ncss.org.cn)、中国警察网(www.cpd.com.cn)查询。
准备符合要求的电子版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300*215像素,照片清晰。应根据“公开招录平台”照片上传页面提示,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审核处理照片后再上传报名。
三、网上报名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准确、如实地填写所有报名项目,对在网上填写的所有信息真实有效性负责,如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报名信息确认前应认真核查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单位和岗位专业等信息是否正确,报名信息及照片一经确认,将无法进行修改。
填写学习经历时,应从高中阶段填起。填写家庭成员时,应填写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
由于网速等不确定因素,请报考人员错时报考。建议使用IE7及以上浏览器。如使用其他浏览器出现照片上传、登录等方面问题,请尝试IE浏览器重试。
四、非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考岗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此次招录部分岗位专门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8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考。非公安院校毕业生、公安院校非公安专业毕业生不能报考这类岗位。
五、报名期间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岗位。
六、如何界定“应届毕业生”,有何相关要求?
本次招录中所称“应届毕业生”是指将于2018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应当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七、报考人员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报考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岗位的,根据有关规定,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社会在职人员年龄应符合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关于干部调配的政策规定。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考报名工作第一日。
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报考考生应当符合该岗位资格条件。
八、什么是“XX地生源”?
XX地生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中,该地区列入国家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学生。
九、对岗位信息的条件不清楚的如何咨询?
报考人员对招录岗位信息有疑问要进行咨询或者需进一步确认的,请与招录单位直接联系。招录单位咨询方式可在招录平台上查询。
十、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
本次招录考试以身份证作为唯一身份证明材料。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机关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十一、本次考试是否进行考前培训?
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十二、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请登录招录平台,按照提示使用找回密码。
十三、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如何进行?
凡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的人员,笔试成绩排名进入面试比例范围内的,须在笔试之后、面试之前,参加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统一开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具体内容可查阅网络公开文件。体能测评有一项不合格的,不再安排参加面试。
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仅供招录单位做个性评价参考。
十四、体检如何进行?
体检工作在指定体检医院进行,由体检医院负责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出具书面意见。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如遇体检不合格情况,可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人选。
检查项目、标准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其中,人民警察岗位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十五、对于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有何处理规定?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试规则,若发生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
2、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如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以及各类参考资料,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3、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4、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含坐错考场或座位,且未在开考前主动报告的),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5、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采用各种手段在考试期间传递试题答案相关信息的;
6、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7、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8、阅卷工作中发现不同人员的试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高度一致或者错同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即雷同试卷),以及同一人员试卷前后笔迹严重不符,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根据评卷专家组意见认定为作弊试卷;
9、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有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以及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等行为的,责令离开考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成绩,涉及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
1.公安部直属单位2018年度统一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招录单位联系方式(附件1,2下载)
3.报考有关事项说明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