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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贵州省气象局考录工作人员面试公告(2)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发布时间:2015-02-12 考德上公培考德上公培V 考德上公培V 微博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我驻外使领馆所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需提供其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应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由用人单位存档备查。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于2015年3月10日上午进行,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15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报到地点:贵州省气象局大会议室
  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第1名为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5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第1名为考察和体检人选。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体检前,享受减免政策的考生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体检费用的手续。
  体检时间:2015年3月11日上午。
  体检注意事项: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到贵州省气象局门口集中,统一前往医院。体检前不能进食、饮水,保持空腹。
  考察有关规定:省级以下直属机构实行等额考察。
  五、注意事项
  1.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结束得知面试成绩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2.联系电话:0851-85202247,联系人:谭睿。
  附件:1.放弃面试声明书
  2.面试人员名单
  贵州省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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