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5年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月10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话确认,请拨打0851-86677005、86677007。 二、资格复审 请面试考生于3月6日8时30分至17时,到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永乐路59号明华大厦1004室)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或个人档案存放地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需要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需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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