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所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 国土资源部人事司督察干部管理处。邮编: 100812。
请考生将以上所需要提交的材料按顺序装订好,并附目录。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面试分两天进行(各职位考生面试时间参照面试考生名单),分别于2015年3月10日、11日上午8:30点开始,地点在国土资源部老年活动中心(北京市西城区羊肉胡同甲30号)。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止当天上午8:20仍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四、体检和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我部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原则,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拟录用人数与体检人员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我们将于3月11日晚电话通知体检具体事宜。
个别经调剂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将组织现有笔试合格考生进行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二)体检于2015年3月12日上午8:00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便于查验。
(三)体检前须空腹,不要喝水,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饮酒,不要过度劳累。
(四)考察人选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参考体检结果,按照拟录用人员与考察人选1:1比例确定。
五、其他
(一)体检费用由我部统一承担;考生食宿费用自理。
(二)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5年2月5日前告知我司,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三)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体检,并保持手机畅通。
(四)联系电话:010-66558505,传真010-66557729
国土资源部人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