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所需材料 考生面试时请携带邮寄的面试确认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核。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2.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校。否则,将按要求记录在案并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3.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候考室和备考室,自行携带的须关机后交监考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后归还。 4.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候考期间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要大声喧哗;面试结束后即离开考场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5.请各位考生面试前做好相关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6.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自理。 二、专业考试安排 专业考试3月11日上午8:30在中央党校校内育园楼进行。截至当日上午8:30仍没有进入考场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察(体检)人选的确定 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010-62805586 更多资料请关注贵州人事考试网 贵州考德上公培。 中央党校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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